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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县交通运输局委托,就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方式及采购编号:
1、项目名称: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
2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3、采购编号:新财公开招标-2021-34
二、开标信息:
1、开标日期:2021年10月26日09时30分;
2、开标地点: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厅。
三、评标信息:
1、评标日期:2021年10月26日10时00分;
2、评标地点: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评标室;
3、评标委员会名单:张世全(组长)、裴帆(业主评委)、王洁(业主评委)、冯玲、孟丽敏、韩黎、袁婷婷。
四、评标结果:
第一中标候选人: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联合体)
运营期内政府付费总额(万元):188876.2
运营期内运营成本总额(万元):19003.51
合理利润率:7.5%;年度折现率:6.49%;建安费下浮率:3.01%
第二中标候选人: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运营期内政府付费总额(万元):189067.1436
运营期内运营成本总额(万元):19003.43
合理利润率:7.5%;年度折现率:6.5%;建安费下浮率:3%
第三中标候选人: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
运营期内政府付费总额(万元):189008.70
运营期内运营成本总额(万元):18965.42
合理利润率:7.49%;年度折现率:6.5%;建安费下浮率:3%
五、发布媒体及公示期限:
本评标结果公示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·新县)》发布;
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请于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新县交通运输局
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潢河北路209号
联系人:刘先生
联系电话:******
采购代理机构: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潢川县机场新区十八区3号
联系人:杨先生
联系电话:******
监督机构: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
监督电话:******
监督部门:新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
监督电话:******